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讯中心

关于组建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16.03.04 阅读:1013

 为进一步规范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审计、检查业务委托工作,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,根据公司中介机构管理办法,现公开征聘会计师事务所,评审后择优组成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,欢迎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前来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    一、参选会计师事务所所需条件
    1、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是南京市国资委备选库内机构。
    2、如为分支机构,报名时须提供其总所出具授权书原件,会计师人数、从业人员、审计工作经验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。同属一法人主体的分支机构不能同时报名。
    3、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;
    4、近3年内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;
    5、在南京市有固定场所或办事机构;
    6、能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,自觉公正履行职责。
    二、参选会计师事务所所需资料
    1、公司社会中介机构服务库入库申请表(原件)(附件);
    2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(原件)及其身份证(复印件);
    3、如为分支机构,提供总所授权书(复印件);
    4、执业证书、营业执照(副本)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(含国税、地税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、机构资质证书(复印件);
    5、近3年内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证明;
    6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服务状况的其他资料
   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,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(封面应注明申请机构名称和提交时间,并加盖公章)。
    三、入库会计师事务所注意事项:
    1、不得无故拒绝承接业务,不得转让中介服务业务;
    2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购买服务单位签订委托合同,同时根据委托合同内容向购买服务单位提供中介服务并接受监督。
    3、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服务内容的,购买服务单位有权拒付服务费用,重新选择服务机构。
    4、以“客观、公正、适用”为原则,对入库机构服务情况的综合动态考核,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入库社会中介机构,实施清退,2年内不得入库。
    四、报名注意事项
    1、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6日17:00截止,上述材料送达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部(南京市中央路258-28号锦盈大厦17楼),如有疑问可致电86579719,刘先生。
    2、我公司将通过资格审查、综合评审等程序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备选库,并于2016年3月底前在我公司网站公布。
 

申请表.xls



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3月4日


分享
联系我们

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发创业中心7号楼13层

025-86579700
法律声明
友情链接

版权©2020 Nanjing Zijin Asset Management Co, Ltd

苏公网安备32010202011141号 苏ICP备15047506号-1 技术支持